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赣教发6号)以及我院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》(赣商院助中心〔2022〕2号)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选,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评议的程序,拟对以下同学进行贫困认定。现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,名单附后。
公示时间为:2022年9月26日—2022年9月30日。公示期间如发现评定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,请于9月3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联系人:熊老师
电话:0791-82293358
2022-2023学年江西省商务学校贫困生建档认定结果公示.xls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2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