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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“弘扬中华美德、传递青春正能量”合唱比赛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3-11-19 00:00:00 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阅读:34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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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团支部、各班级:

    为弘扬中华美德传递孝道,提升我校学生的尊老爱老意思,充分反映青年学生,乐观开朗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,努力成人成才,经校团委研究,决定开展“弘扬中华美德、传递青春正能量”合唱比赛,具体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组织机构:

        主办:校团委、学生处  

        协办:校学生会文体部、各团支部

    二、活动目的:

        1、弘扬中华美德,传递孝道,弘扬时代的主旋律,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。

        2、展示高尚情操,培养青年学生美德意识,体现具有时代特征、校园特色和中专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。

    三、活动要求:

        1、本次活动主要以合唱形式为主,有其他能突出主题的表演形式可以直接到团委报名参加。

    2、曲目:自选曲目见附件。

    3、各参赛班级统一服装。

    4、班主任必须参与此次合唱比赛。

    四、活动安排:

        (一)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。下发活动通知,各班级组织学生围绕主题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广泛发动学生参与(2013111930日)。

        (二)第二阶段:各班级将演唱曲目122(周一)上午十点前交校团委。

        (三)第三阶段:各班级于123(周二)下午在学校操场举行比赛,通过评委打分的形式,评选出结果。

    五、奖项设置:

       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5名及优秀组织奖2名。

    六、其他:

         本次活动对促进青年学生提高尊老敬老意识,展现我校学生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,具有积极的意义,各班级要积极组织,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成功举办。

     

    附:评分标准

    总分100

        1、进场、退场迅速,比赛前向评委报告(5分)

    2、表演状态(15):主题鲜明,精神饱满,表情自然大方,充分显示团结向上,积极进取,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。

        3、节目内容和表现形式(20分):用多声部、朗诵、领唱、舞蹈等多种形式表现作品的内容,创意新颖,自然健康,服装统一、整洁漂亮,能展现本次活动的精神风貌。

        4、表演艺术水平(35):声音整齐音色统一、准确地把握音准、节奏,中途无重唱、停唱现象,声情并茂、富有感染力,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、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。

        5、合唱指挥(15):手势准确,姿势优美,节奏分明,能带动演唱者情绪。指挥、领唱、合唱、伴奏配合默契。

        6、节目时间控制(10分):要求35分钟;不够3分钟,超过5分钟酌情扣分。

        7、附加分(10分):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参赛。